随着集中采购的全国铺开,耗材水分被挤压,回扣的空间也越来越小。
1、拿回扣手段趋于隐蔽
日前,中纪委官网发布《关于治理医药领域贿赂》的文章引发多方关注,内容直指医药行业收回扣、拿提成、感谢费等行为,并指出医药领域行贿受贿问题屡禁不止,亟须对症整治。
文章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医药领域行贿手段呈现出花样翻新、次数频繁、金额巨大等特点。
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地区,药品“回扣式”销售成了公开的秘密,产品的回扣比例都是提前谈好的。有医药代表坦言,用药品价格45%左右的回扣,招揽在医院有关系的二级代理商打开销售渠道。
以往常见的行贿手法是以“搞好关系”“感谢关照”为名赠送红包、购物卡等。随着监管加强,行贿手段也更加隐蔽,如为医生请保姆,帮助子女升学,或把贿赂款列为咨询费、推广费等。
2、企业常以行业惯例辩解
“由于药品、器械能否进入及卖多卖少的操作权在医院,一些企业不惜花重金对拥有决定权的有关负责人开展行贿公关。因此查处的受贿人大多为医院领导和具有处方权的科室负责人或骨干医务人员。”文章指出。
在这其中,医院“关键少数”成为医药企业的“主攻对象”。
广西某医院院长,长期接受医疗器械供应商林某的感情投资。从请客吃饭到别墅首付和装修款,林某无所不至。作为回报,林某公司的直线加速器、ECT、彩超等医疗设备产品顺利进入该院。
北京某医药企业咨询管理公司主管指出,医药领域贿赂问题频发,除了医务人员自身廉洁底线失守外,跟行贿行为即使被查处、受到的惩罚也相对偏轻不无关系。
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从2013年到2019年12月,医药领域贿赂案件超3000起。但处罚主要集中在医务人员受贿行为上,很少将药企牵涉进来。案件查处过程中,行贿人、受贿人常以惯例、潜规则等借口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