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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处方纳入院内管理,禁止药房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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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调配处方,监管趋严。

1月16日,四川省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不得向营利企业托管药房,加强外配处方监管......


1、禁止药房托管SPD市场持续扩容

四川省发布《通知》明确指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均不得承包、出租或变相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院内外开设营利性药店。

这是开年来首次有省份发文明令禁止“药房托管”。

药房托管作为一种典型的商业模式,一度曾备受业内关注。药房托管即将医院药房交由专业医药企业进行经营和管理,然而随着药房托管数量激增,其可能存在的医药利益输送风险也随之暴露。

药房托管被视为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医药分开以来,医院面临降低药占比、药品零加成等系列政策的应对之举。

有观点指出,药房托管模式之下,药品利益仍然在医院内,处方也没有实现真正的外流。药房托管既无法真正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还有垄断之嫌。

2018年11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号要求,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禁止药房托管,这一政策很快在全国落地。之后,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山西等地纷纷发出药房托管禁令。

药房托管被禁止后,医院和药械企业如何共舞?四川的《通知》再度强调,公立医疗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物流延伸服务的,应当根据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关费用,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医疗机构任何药事相关工作。

此前,国家卫健委的规定也是如此。

公立医院SPD市场正在扩容。来自众成医械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23年5月期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器械SPD项目的中标数量累计接近900项,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在2022年达到275项。2023年1月至5月共有119项,同比增长25.26%。

申港证券在一份研报中指出,当前的SPD费率尚未有清晰的界定,对于医院而言,一旦管理费率制定不合理或者缺乏监管协调机制,可能会对医院医用耗材供应产生负面影响。若服务费率过高,供应商/代理商可能拒绝供货或调高供货价格;若服务费率过低,SPD企业可能亏本经营,影响其供应链管理效果,并影响到医院供应链的稳定。

2、混乱的院外处方将迎更严监管

院内有药品使用目录,外配处方有管理目录。

四川省规定,院外处方也需要有管理目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应于2024年2月底前完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制定外配处方管理目录”,同时加强外配处方全流程管理,外配处方的开具、审核、使用、病历记录等相关内容,应能在HIS系统中回溯。原则上,除原研药品和医保“双通道”药品外,医疗机构已配备的药品种类和品规不应开具外配处方。

面对外配处方的“行风风险”,四川规定:医师不得要求患者持外配处方到指定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四川将定期对开具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医师,以及开具的药品品规、数量、金额等实行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严禁利用外配处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爆发的外配处方潮似乎戴上了“紧箍咒”。

去年10月20日,浙江省卫健委下发《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提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建立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严禁利用外配处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浙江省卫健委还将外配处方管理纳入2024年度医疗质控内容,计划在全省开展飞行检查。

更早之前,据赛柏蓝统计,青海、山西、广东、黑龙江、重庆、福建等省均就外购药物的管理发文。

2021年11月份,广东省卫健委就曾因为患者投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外购药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医疗机构外购药物问题全面排查整顿。

从2007年原卫生部颁布《处方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首次从政策层面允许门诊处方外流,到2021年4月22日,国家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部署处方流转中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保证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处方外流的规模逐渐扩大。

双通道、门诊统筹政策以来,越来越多的药店可以承接医院流转出来的处方,截至2023年8月,25个省(区、市)的约14.1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了门诊统筹报销服务,与此同时,处方外流的乱象也引发了不少关切。

一位业内人士对赛柏蓝指出,处方外流的最大问题是处方监管的问题,如果医院不从源头管控,很难控制住医生的处方。医生只能在一定药品范围内开具处方,是处方外流在走向规范化。在处方外流的过程中,医生的处方权如果不监管,很可能失控。经历2023年的医疗反腐风暴,院内处方违规下降趋势明显,医生开具院内处方的权力基本得到了控制,院外零售市场,虽然不属医院的管理范围,但是如果医院不控制医生的外配处方权限,可能加剧医患矛盾。

门诊统筹、双通道政策对于外配处方的严格管理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此前,福建省医保局发布通知,公布了4家大三甲医院存在“双通道”流转处方数据传送不规范和处方审核不严等情况,导致部分医师出现超量开药的问题。

福建省医保局2023年12月27日,在解读“福建省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政策”时强调,医疗机构药房能够提供药品的不实行处方流转,未经患者同意不实行处方流转,严禁非法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

双通道、门诊统筹政策打开院外药店使用医保基金空间的同时,也催化了院外处方的严管,在这一过程中,医院暂时未配备的创新药将明显受益,而依赖于处方外流的擦边企业、产品将迎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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